綜合奈特的“社會過程”理論和懷特海的“過程哲學”,作者將“社會過程”定義為——被認為重要的社會成員(精英)為感知和求解具有根本重要性的社會問題而參與(包括退出)的對話過程,如果社會治理是基于這一過程的,就稱為“基于對話的治理”。全體社會成員中誰是“重要的社會成員”?換言之,哪些人是一個社會真正的精英?這一問題被作者稱為“社會生活的首要問題”。作者的答案是文化演化的“群體選擇”決定。如果要直接回答這個問題,作者給出的答案是——由已獲得重要性的社會成員達成關于社會成員之重要性的共識。這個答案不可以遞歸分析,即已經獲得重要性的社會成員如何產生,這樣,我們需要引入演化論的視角,這樣,答案就是——那些無法感知并求解具有根本重要性的社會問題的社會,長期而言,將被自然選擇的力量淘汰;而那些生存下來的社會,其社會成員中被認為最重要的社會成員,或多或少(如果時間足夠長,就可以得出完全肯定的回答)履行了“感知并求解具有根本重要性的社會問題”。識別并求解“具有根本重要性的社會問題”不是一個可以重復執行的程序性問題,它的特點是具有“不確定性”,因此擔當此任的人我們可以稱為企業家,企業家精神在社會這個特殊領域的運用,我們可以合適地稱為“政治企業家”。任何社會都必須應對政治學基本問題——社會進步的核心驅動是由“不確定性”激發的企業家創新,而與不確定性相聯系的潛在利潤(可以轉譯為社會狀態改善機會如自由增進和經濟增長,即“政治利潤”),是政治企業家的行為激勵。
尤其是在轉型社會中,一套成熟的基本規則尚未建立起來,秩序尚未進入穩態,這種情況下通常出現“精英失靈”。所謂“精英失靈”,指轉型社會中被認為最重要的社會成員普遍喪失感受和求解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問題的能力;或者,有能力感受并求解具有根本重要性的社會問題的社會成員并未被認為是重要的社會成員,因此他們的聲音不被社會傾聽,也即,真正的精英不能獲得精英之社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