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社會”概念的提出者德國學者烏爾里希·貝克認為“風險概念表明人們創造了一種文明,以便使自己的決定將會造成的不可預見的后果具備可預見性。”英國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也曾提及:“實施控制與風險理念的抱負,特別是與控制未來的觀念密切相關。”故此可見,人們對于風險社會的理論認知,不僅著眼于當下,更多的關注是對于未來的探討,對于未來可能發生的問題進行預判、測算,以及防范。而如何實現對于未來的風險預判,為減小或防范風險做好準備,這就涉及到我們對于教育相關問題的思考。“培養什么樣的人”一直是教育的核心命題,我們的教育目的是為未來社會培養人才,教育內容當然應該具備預見性和前瞻性,考慮到受教育者的需要,考慮到社會的需要。我們培育的人才應該是要能面對一個失控、多變的風險社會的“公共人”。
“公共人”是現代國家治理的社會基礎,他是具有公共理性、公共德性以及公共精神的人,不僅能夠避免“個體人”自身的封閉、孤獨、自私、自利等問題,還能夠積極捍衛公共價值、履行公共責任、追求公共利益的滿足,由此促進國家、社會以及學校的公共生活的完善。
(一)風險社會對于具有獨立思考判斷能力的人才的需求
教育經濟學家亨利·萊文指出,在一個多變的社會環境中,適應變化的創造能力的培養是教育的重點,因為對于一個穩定環境的教育服務與一個變化環境的教育服務應該是不一樣的,所以,要將注重適應變化能力培養的教育,取代以記憶、考試為主要內容的教育。
在風險社會中,一方面,社會風險的加劇,使大量原本規律性的、標準化的知識內容受到大量不確定因素的沖擊,老師在傳授既定知識和價值觀體系時,現代學生思維活躍靈動,會產生以往所沒有的對于老師或者傳授內容的質疑;另一方面,學生每天受到來自于互聯網的海量信息的沖擊,不可避免的會受到來自于多元外部信息世界的影響,而這一切可能使人變得敏感、恐懼、焦慮,他們也急需找到思考、判斷、應變的方法。其實,這兩個方面是互為因果的關系,正是由于學生對于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產生疑慮,才想要尋求教育給予的指導和幫助;也正是因為學生在課堂所教授的理論知識體系中找不到對于風險的規避與解決的途徑,于是產生了對于老師或者其傳授內容的質疑。如此,教育首先要有責任排除學生對于外部風險的恐懼,然后,讓他們學會自己去進行判斷和抉擇,增強應對風險的信心,鍛煉應對危機的能力。滿足受教育者的需要,培養社會所需要的人,教育應該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
(二)風險社會對于具有社會責任倫理素質的人才的需求
在風險社會,僅僅傳授知識的智力教育,或者以培養具備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知識與能力的“經濟人”為唯一目標的高等教育顯然已經不太合時宜。時代更多的需要關心他人、對社會有高度責任感的高素質的“公共人”的大量產生。
現代風險往往具有廣泛性、突發性、復合性以及迅速蔓延性的諸多特征,風險一旦出現,僅僅依靠政府管控,顯然是無法遏制的,全體社會力量必須全部參與,包括民眾、社區、群眾團體、民間組織等等,一個也不能少。“復雜的轉型社會缺乏的不是市場效率和政府控制能力,而是已經枯竭的自然資源和正在解體的社會團結。”一旦外來的危脅超過個人解決的能力范疇,人類能想到的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抱團取暖”,但這種“抱團”必須先放棄以個人為中心的理念,各自扮演好在這個團體中應該扮演好的角色,承擔在這個團體中應該承擔的責任。故此,作為社會細胞單位的個人,秉持人道與博愛、多元與寬容、誠信與責任的理念協同合作,參與公共事務、承擔公共義務、實現公共價值、構建一個合作型社會,能將風險減小或將由此造成的損失減到最低。人的共存共在以及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價值理念得到現實的驗證。“在風險社會中,教育的目標是要培養綜合性市民或綜合的素養,包括自我決定的能力、團結的能力、建設性地參與社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