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定位系統》出版道德聲明
本出版道德聲明參考國際出版倫理委員會(COPE)制定。本刊的編輯、審稿人、作者及其他利益相關者都必須履行以下職責以及本刊的其他相關要求和規定。
一、編輯的職責
1、在審稿人的評審意見和編委會的指導下,并在遵守毀謗、侵權、剽竊等相關法律條文的基礎上,編輯有權接受、拒絕或要求修改文稿。編輯應保持文章的學術完整性,不因商業利益而傷害學術倫理標準,并愿意在必要時發表更正、撤稿及道歉聲明。
2、編輯應憑學術內容的優劣對文章進行評判,而非作者的種族、性別、性取向、宗教信仰、民族、國籍或政治主張等因素,更不應與他們拒絕或接受的文章有任何利益沖突。
3、編輯在收稿時利用知網查重系統對稿件進行原創性評估,并將符合要求的文稿發給審稿人進行評議,匯總文章評審意見。
4、編輯不得將來稿內容泄露給除通信作者、審稿人、出版機構之外的任何人,更不能將未發表的文章用于自己的研究。
二、審稿人的職責
1、審稿人有義務幫助編輯確定文章是否錄用,并通過提供給編輯的審稿意見,幫助作者對文章進行修改完善。審稿人必須充分尊重不同學術觀點的存在,對文章的評審必須做到客觀公正,應通過確切清晰的論據來表達自己的觀點。
2、 審稿人如發現有抄襲行為或一稿多投等學術不端現象,應立即告知編輯,并在審稿意見中指出尚未被引用的已發表的相關作品。
3、當審稿人覺得不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文稿的評審時,必須將該信息告知編輯,以便該文稿能發送給其他審稿人。如對評議對象或有關研究方向不熟悉,應如實告知編輯部;對于存在利益沖突或共惠、有礙做出客觀評價,應回避審稿。
4、審稿人未經編輯許可,不得將文章提供給其他專家,也不能將文章內容用于自己或相關關系人的研究。
三、作者的職責
1、作者投稿須為原創作品,投稿及其關鍵內容從未被發表過,禁止一稿多投;作者應確認該研究中所用數據的所有來源,引用觀點應清楚注明參考文獻信息;文中數據應真實可靠,嚴格杜絕偽造數據、篡改、剽竊、二次發表等等學術不端行為。
2、所有署名作者僅限于對報道的研究的構思、設計、執行或解釋過程中做出過重大貢獻、且未遺漏符合作者資格的人;通信作者應確保所發表論文征得共同作者的授權同意,無署名糾紛;在論文發表前如更改作者順序須提交《更改作者申請書》,征得所有作者的書面同意,確保作者署名權的準確性。
3、 應在原稿中寫明論文或研究資助信息;對論文發表給予支持或幫助的其他來源或不具備署名資格的人應在致謝中清楚說明。
4、在審稿及出版的過程中,如有利益沖突方,作者有權向編輯指明,避免其評審稿件。
5、作者有權對退稿進行申訴,可聯系編輯部要求對論文的科學性和出版價值重新進行同行評議。經過重新評議后,主編意見決定最終申訴結果。
四、撤稿與更正
1、編輯在下列情況下應考慮撤稿:有明確的證據表明,因不當行為(如數據造假)或非故意的錯誤(例如誤判或實驗誤差)導致研究結果不可靠;研究結果先前已發表在其他地方而沒有適當的交叉引用、許可或理由(即重復發表);構成剽竊;報道不道德的研究等。
2、撤稿通告應盡可能鏈接到該撤稿(即所有電子版本);清楚地標識該撤消文章(例如,在撤稿標題中包括標題與作者);及時公布,以盡量減少誤導性信息的有害影響。
3、編輯在下列情況下應考慮發布更正:可靠的出版物中一小部分被證明是誤導(尤其是因為誠實的錯誤);作者/貢獻者名單不正確(即稱職的作者被省略或不符合著作權條件者被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