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油技術與工程》優質論文優先發表原則
尊敬的作者:
《煉油技術與工程》自1971年創刊以來,一直堅守學術準則,在保證學術公平的前提下,嚴格按照作者投稿時間決定發表順序。同時為吸引高質量、高水平的優質論文,我們也一直遵循著優質論文優先發表原則,為優質論文提供綠色通道,這些原則是我們多年辦刊積累的信譽,也是《煉油技術與工程》保持較高學術影響力的基石,希望我們共同遵守。
本刊優質論文優先發表原則如下。
1. 兩院院士論文優先發表,錄用后最快可在1個月內發表。
2. 《煉油技術與工程》指導委員會成員為第一作者的論文,錄用后最快可在2個月內發表。
3. 《煉油技術與工程》編委會成員為第一作者的論文,錄用后最快可在3個月內發表。
4. 近2年入圍《煉油技術與工程》高影響力作者名單的第一作者再次以第一作者投稿,錄用后一般在3~4個月內發表。
5. 基金項目論文優先處理,根據基金項目級別錄用后一般在3~4個月內發表。
6. 編輯部約稿論文優先處理,根據來稿質量一般在3~4個月內發表。
7. 獲業內專家推薦的論文:
7.1 兩院院士推薦的論文,錄用后最快可在2個月內發表。
7.2 《煉油技術與工程》指導委員會成員推薦的論文,錄用后最快可在3個月內發表。
7.3 《煉油技術與工程》編委會成員推薦的論文,錄用后最快可在4個月內發表。
7.4 其他業內專家推薦的論文,按同等優先原則,優先發表。
7.5 本刊主辦單位產出的論文,單獨排隊,但每期主辦單位論文不超過總篇幅的1/4。
8. 特別提醒:科技論文發表是非常嚴肅的學術標記行為,一旦發表全球公開,請對自己的學術聲譽高度負責,嚴格杜絕一稿多投、抄襲、過度引用、捉刀代筆、無貢獻掛名等學術不端行為。
以上原則是本刊多年執行的一貫準則,是歷代辦刊人的共識,為了保證辦刊質量和影響力,我們會堅守如一,敬請理解。
愿我們共同努力,將《煉油技術與工程》越辦越好。